漳州討債公司解析張貼討債信討債違法嗎
2022-08-08 11:10:27??????點擊:
張貼討債信討債違法嗎?張貼討債信討債不違法。
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恥辱刑,侮辱了債務人的人格;也有人認為,這種行為侵犯了債務人的名譽。細細考究,張貼討債信的另類討債,只是公開了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只要債權債務屬實,并不違法。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向債務人討債,是債權人的法定權利。
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所以,討債行為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行為,債權人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氣壯地去向債務人行使自己的債權請求權。
漳州討債公司案例解析
和別人有經濟糾紛,竟在對方的小區內貼傳單指責對方欠錢不還。前些日子,漳州市某小區內就發生了這樣的事。
2月7日,漳州市某小區住戶李愛麗一大早出門,發現樓下電子門旁邊的墻上貼著一張掛歷大小的傳單,白紙黑字寫著:該小區X幢X0X住戶欠3000元不還。內容中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門牌地址是李愛麗家的,左鄰右居一看就能對號入座。
接著,李愛麗在小區大門口以及其他幾條小區主干道附近,也發現了內容一模一樣的傳單。李愛麗立即報警。石碶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查看,隨后把李愛麗帶到派出所進一步了解情況。
李愛麗說,她知道是誰干的,是馮嚴豐,因為她和馮嚴豐有點經濟方面的糾紛,之前當面協商過一次沒有解決。李愛麗越說越激動,要求警方馬上把馮嚴豐叫過來,她要當面討個說法。
民警根據李愛麗提供的手機號聯系上了馮嚴豐,問傳單是不是他貼的。馮嚴豐起初“嗯”、“啊”地敷衍,后來干脆承認了,還理直氣壯地說:“她明明沒付錢,還硬說付了。現在這錢我寧愿不要了,也要把她搞臭。”
幾天后,馮嚴豐從外地回來了。警方召集李愛麗和馮嚴豐碰面協商解決問題。
李愛麗曾經是輕紡城內的一個廚房設備經營戶,而馮嚴豐則是專門幫人安裝廚房設備的安裝工。雙方因一筆3000元的安裝費發生了糾紛。李愛麗說那筆安裝費已經支付給了馮嚴豐,而馮嚴豐則一口咬定說沒有結算過。雙方一直都是通過口頭約定履行勞務,沒有書面憑證。前些日子,李愛麗的店關門不開了。馮嚴豐到店里討錢沒找到人,最后找到了李愛麗家里,但李愛麗一口回絕了。馮嚴豐很生氣,便在當天晚上張貼了傳單。
調解現場,李愛麗指著馮嚴豐說:“我會賴你3000元嗎?我打一晚上麻將輸贏都不止這個錢。”而馮嚴豐則掏出一個賬本,讓李愛麗確認他所做的幾筆安裝費。李愛麗確認這些費用的確存在,但堅持說她已經支付了。
最后經過警方協商,馮嚴豐對自己貼傳單的行為進行了檢討,并鄭重向李愛麗道了歉,同時愿意給李愛麗1000元錢作為名譽損害補償。而李愛麗因無法提供支付憑據,沒有盡到舉證責任,如數向周先生支付所涉及的3000元安裝費。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漳州討債公司提醒,有糾紛要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像馮嚴豐這樣亂貼傳單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對他人造成嚴重影響,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恥辱刑,侮辱了債務人的人格;也有人認為,這種行為侵犯了債務人的名譽。細細考究,張貼討債信的另類討債,只是公開了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只要債權債務屬實,并不違法。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向債務人討債,是債權人的法定權利。
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所以,討債行為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行為,債權人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氣壯地去向債務人行使自己的債權請求權。
漳州討債公司案例解析
和別人有經濟糾紛,竟在對方的小區內貼傳單指責對方欠錢不還。前些日子,漳州市某小區內就發生了這樣的事。
2月7日,漳州市某小區住戶李愛麗一大早出門,發現樓下電子門旁邊的墻上貼著一張掛歷大小的傳單,白紙黑字寫著:該小區X幢X0X住戶欠3000元不還。內容中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門牌地址是李愛麗家的,左鄰右居一看就能對號入座。
接著,李愛麗在小區大門口以及其他幾條小區主干道附近,也發現了內容一模一樣的傳單。李愛麗立即報警。石碶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查看,隨后把李愛麗帶到派出所進一步了解情況。
李愛麗說,她知道是誰干的,是馮嚴豐,因為她和馮嚴豐有點經濟方面的糾紛,之前當面協商過一次沒有解決。李愛麗越說越激動,要求警方馬上把馮嚴豐叫過來,她要當面討個說法。
民警根據李愛麗提供的手機號聯系上了馮嚴豐,問傳單是不是他貼的。馮嚴豐起初“嗯”、“啊”地敷衍,后來干脆承認了,還理直氣壯地說:“她明明沒付錢,還硬說付了。現在這錢我寧愿不要了,也要把她搞臭。”
幾天后,馮嚴豐從外地回來了。警方召集李愛麗和馮嚴豐碰面協商解決問題。
李愛麗曾經是輕紡城內的一個廚房設備經營戶,而馮嚴豐則是專門幫人安裝廚房設備的安裝工。雙方因一筆3000元的安裝費發生了糾紛。李愛麗說那筆安裝費已經支付給了馮嚴豐,而馮嚴豐則一口咬定說沒有結算過。雙方一直都是通過口頭約定履行勞務,沒有書面憑證。前些日子,李愛麗的店關門不開了。馮嚴豐到店里討錢沒找到人,最后找到了李愛麗家里,但李愛麗一口回絕了。馮嚴豐很生氣,便在當天晚上張貼了傳單。
調解現場,李愛麗指著馮嚴豐說:“我會賴你3000元嗎?我打一晚上麻將輸贏都不止這個錢。”而馮嚴豐則掏出一個賬本,讓李愛麗確認他所做的幾筆安裝費。李愛麗確認這些費用的確存在,但堅持說她已經支付了。
最后經過警方協商,馮嚴豐對自己貼傳單的行為進行了檢討,并鄭重向李愛麗道了歉,同時愿意給李愛麗1000元錢作為名譽損害補償。而李愛麗因無法提供支付憑據,沒有盡到舉證責任,如數向周先生支付所涉及的3000元安裝費。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漳州討債公司提醒,有糾紛要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像馮嚴豐這樣亂貼傳單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對他人造成嚴重影響,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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